关于《威远县太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太和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委托四川省国土整治中心于2025年7月4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威远县太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太和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方案》通过评审,于2025年7月16日通过了《方案》的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附件: 威远县太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太和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资料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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