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新安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评定结果的公告

经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我局按照《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国能发煤炭规〔2021〕69号)要求,组织专家对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新安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经评定,新安煤矿建设条件为Ⅱ类,智能化建设效果综合得分73.38分,达到Ⅱ类初级智能化煤矿标准,现予以公告。

甘肃省能源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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