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区劳人仲案字〔2025〕第623号(受送达人山东旭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滨州市 滨城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山东旭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委受理 侯爱美 与 山东旭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一案( 滨 区 劳人仲案字 〔 2025〕第623号 )。依照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 书 及开庭通知 书 ,定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 16 时 00分 在 滨州市 滨城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五路黄河十六路东创业政务中心 9号楼(滨城区社会治理中心)211室) 开庭,现 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材料,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 日 ,即视为送达。 若 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

特此公告。

2025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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