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5年陕西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陕交函〔2025〕394号)要求,按照企业申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审、市局复核的工作程序,认定白河县利群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平利县腾祥平八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更新的6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拟符合政策要求,已纳入2025年度第二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补贴范围。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安康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余建芳 联系电话:
附件: 安康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明细表.xlsx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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