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 产业 发展,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市经济信息委起草了《重庆市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2025 — 2027 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4 日 — 7 月 10 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 18:00 前实名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淬, 。
电子邮件: qiche_cq@126.com 。
邮寄地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 12 号 3011 室)。
附件: 1. 重庆市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2025 — 2027 年)(征求意见稿)
2. 《重庆市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2025 — 2027 年) (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 7 月 2 日
附件 1
重庆市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
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 2025 — 2027 年)
一、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车型研发激励
对销售量达一定规模 的 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 全新车型或新公告改款车型 给予一次性产品研发激励 ,其中 :年销量 大于 3000 辆 (含) 小于 5000 辆 (不含) 的车型,给予 500 万元 激励 ;年销量 5000 辆以上的车型 , 给予 1000 万元 激励 。单个企业年度激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 ,同一平台车型不重复给予激励 。
二、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核心零部件 新建及技改项目 激励
对投资额在 1 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动力电池、电驱等核心零部件新建 及技改 项目, 按照企业实际项目贷款利率的 50% ,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 2% 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 1000 万元。
三、智能驾驶系统平台激励
对商用车整车企业联合智能驾驶技术企业开发国内 领先的 智能驾驶系统平台,按照不超过 平台建设费用的 30 % , 给予商用车整车企业 最高 1000 万元的一次性平台开发激励。
四 、 智能网联 新能源商用车融资租赁激励
支持融资租赁机构联合商用车 整车 企业创新开发 智能网联 新能源商用车专项融资租赁产品,对年度 提供 智能网联 新能源商用车 融资租赁服务 达 1000 辆的融资租赁机构,按照 智能网联 新能源商用车专项融资租赁产品年度实际投放融资金额的 1% 给予激励,单个融资租赁机构年度激励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五 、 智能网联 新能源商用车保险激励
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商用车整车企业的合作,针对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优化商业车险产品,对承保本年度新上牌智能 网联 新能源商用车按照保费金额的 10% 给与保险机构激励,单个保险机构年度激励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六 、 新能源 商用车海外认证检测费用激励
对 新能源商用车整车 及其关键零部件获得出口目标国家(地区)认证的商用车整车企业,按照 相关 出口产品认证检测费用的 10% 给予激励 , 单个企业年度激励 金额 不超过 300 万元。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 政策 措施从 2025 年 1 月 1 日 起算,有效期截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 2
《 重庆市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
政策措施( 2025 — 2027 年) (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促进我市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按照相关工作部署, 我委召集全市重点商用车整车企业、融资租赁机构、保险机构等认真研究,起草了《重庆市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2025 — 2027 年)(初稿)》,在多次征求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委、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重庆市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2025 — 2027 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 主要聚焦 商用车 整车产品 研发、 核心 零部件补链强链、运营模式创新 等关键核心 环节, 具体 包含 车型 研发激励、核心零部件 新建及技改项目 激励 、智能驾驶系统平台激励、 融资租赁激励 、 海外认证检测费用激励 等 6 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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