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 市财政局 、能源局 :
按照 《财政部关于印发 〈 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财建〔2020〕190号) 和 《财政部关于印发 〈 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建〔202 5 〕 35号)相关规定 ,根据 《财政部关于预拨202 5 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并清算202 4 年资金的通知》(财建〔202 5 〕14 1 号) 相关要求 ,结合你市 相关单位 上报的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情况 和 国家能源局审核意见, 以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清洁能源发展专项(非常规天然气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4〕1222号)提前下达情况, 现下达 你市 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 预算 万 元,列202 5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全部用于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 具体金额见附件。项目名称为“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 Z145110010021。
请 你市 根据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情况,统筹使用非常规天然气补贴资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相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有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动态,确保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数据真实准确和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见附件 4 )做好绩效 运行 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同时,应 按规定及时上报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分配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 5 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下达 汇总 表
2.202 4 年非常规天然气奖补资金清算明细表
3.202 5 年非常规天然气奖补资金预拨明细表
4.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表(分市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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