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奖补资金发放情况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财政厅关于修订 的通知》(内交发〔 2024 〕 183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属地交通运输局审核上报信息实际情况,全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第五批自治区奖补资金,共发放 178.5 万元。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5 日,公示期内如有疑问可通过来函、电话等形式咨询或反映情况。

受理电话:

附件: 附件:通辽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购置第五批自治区奖补资金申领情况统计表 .xlsx

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2025 年 7 月 1 日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5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