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节能专项监察及能源审计
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 助力 完成 “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 ,提升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帮助企业精准诊断能耗、挖掘降本潜力、 提升管理能力,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5 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我委特 公开遴选节能专项监察及能源审计第三方服务机构 , 协助开展 2025 年度 节能 专项 监察及 重点用能单位 能源审计 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亚市 2025 年度 节能专项监察及能源审计咨询服务 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协助完成我市 2 2 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 ,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 执行情况 ,包括能耗限额标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高耗能设备淘汰落后制度、能源管理岗位制度、能源计量配备制度等执行情况,并开展节能潜力分析。
(二)协助完成我市不少于 70 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察,重点监察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生产工艺及用能设备采用情况、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节能验收实施情况,一并延伸对节能咨询服务机构编制的节能报告、评估报告和验收报告等数据准确性、内容规范性进行后评价。
(三)完成我市 10 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
(四) 定期开展节能降碳政策解读和相关业务培训(含服务期内 2 场次专家培训劳务费和专家交通食宿)。
(五) 参加遴选的咨询服务机构须 选派工作 人员 2 名 ,协助 我委开展节能 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咨询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 1 年(具体时间以协议约定为准)。
四、项目控制金额
最高不超过 34.2 万元(含税)。
五、申报 条件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经营(业务)范围含节能咨询、能源咨询等业务等相关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项目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五)在 “ 信用中国 ” 、 “ 信用海南 ” 、 “ 信用三亚 ” 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
六、申报 要求
(一)申请人应提交申报材料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 “ 三证合一 ” 企业,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提供登记证书副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
2. 报价一览表(加盖公章),该报价为基础服务费用报价,报价超过基础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 提供 202 4 年 6 月以来任意 3 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
5. 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
6.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海南网站、信用三亚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机构公章(截图时间以公告发出后的时间为准)。
7. 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8. 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简介、项目管理制度、服务思路、进度安排计划、任务分工、关键节点控制、保障措施、自身优势、质量保障计划或方案等。
9. 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本单位员工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10. 遴选需求说明及遴选评分表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申请文件按 A4 篇幅装订成一册在封面上注明正、副本,装订应牢固不可拆卸。将装订好的申报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密封袋中,封口处均应加盖申请 单位 公章,并在外密封袋上注明 “ 2025 节能监察及能源审计服务 ”
(三)申请文件请递交(或邮寄)至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旅文总部港 A2 栋 1502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降碳科。
(四)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 5 年 7 月 4 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通过的单位材料不予退回;如申请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二)我委将根据遴选评分标准,组织对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择优遴选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并签订合同。
(三)鉴于本次需遴选的中选单位为 1 家,按 1 比 3 的原则,如第一次报名参与遴选的单位不足 3 家的,将重新发布公告;如第二次报名参与遴选的单位只有 1 家,审核资格符合条件后,将直接确定为拟中选单位;如第二次报名参与遴选的单位超过 1 家将对报名单位进行打分评议,确定拟中选单位。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八、联系方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由我委节能降碳科负责,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 0898— 。
(二)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
( 三 )投诉电话: 。
附件 : 1:遴选需求说明
2: 评分表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 5 年 6 月 2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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