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要求,现将马鞍山市拟推荐申报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申报情况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实名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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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马鞍山市拟推荐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信息汇总表.xls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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