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 商务局:
根据 《江苏省成品油 流通管理办法 》 (省政府第151号令) ,经审查, 你局报送的 《关于常熟交投董浜综合能源站开工建设的请示》(常商运行 〔202 5 〕 20 号) 及材料符合备案要求,现予以备案 。
一、 备案基本信息
1.建设主体:常熟市交投交通能源有限公司 。
2.站点名称: 常熟市交投交通能源有限公司董浜综合能源站( 乡镇型 )。
3. 建设地址为: 常熟市董浜镇星安路以东、虞东公路以北 (GPS 数据为东经 120.94238 °,北纬 31.64027 °)。
4.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 7452 平方米,储油罐 8 个 ,总罐容 240 立方米,其中: 3 0立方米 双层 汽油罐4个、30立方米 双层 柴油罐 4 个(不折半),加油机 6 台 24 枪。
二 、 相关要求
接到 通知书 后,请按规定办理其它有关手续。加油站建设要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进行,建成后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凭此 通知书 及相关材料向我局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投入营运。
苏州市商务局
202 5 年 6 月 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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