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玉环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外输管线工程(玉环支线)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10个工作日(5月20日到6月4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书面提出。
|
序号 |
海域使用论证 委托人 |
海域使用报告 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 编制单位 |
|
1 |
玉环交投能源有限公司 |
玉环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外输管线工程(玉环支线)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
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
电话:
邮编:31000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玉环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外输管线工程(玉环支线)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