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20年度浙江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材料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规定,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有关市、县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16日至5月2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反馈。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李嘉欣,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iaxin_Rhine@163.com;联系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邮编:310006。

省经信厅联系人:殷玉明,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xb@zjjxw.gov.cn;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6。

省科技厅联系人:庞俊锐,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pangjunrui1@qq.com;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邮编:310006。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静芳,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ingfang_w@163.com;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

附件: 浙江省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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