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4年度郑州市加快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依据

(一)《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办〔 2022〕53号)

(二)《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工信汽车〔 2024〕3号)(以下简称 《 实施细则 》 )

二、申报范围和类别

(一)申报范围

本次专项资金申报范围为 2022年1月1日至202 4 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和项目。

(二)申报类别

1.国家重点项目配套奖励

2.新能源汽车推荐车型目录奖励

3. 新能源汽车新品研发补贴

4. 乘用车新品上市销量奖励

5. 商用车新品上市销量奖励

6. 新品上市销量增长奖励

7. 整车产能利用率奖励

8. 智能网联封闭测试补贴

9. 新能源汽车专项融资贴息补助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网上申报。 企业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准备申报资料,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数据信息, 原则上 不再报送纸质材料(在线提交的申报材料除有明确要求外均须为 PDF格式,需要签章、签名的文件,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企业注册并登录“郑州政务服务网”(https://zz.hnzwfw.gov.cn/),选择首页菜单栏中“亲清在线”进入亲清在线专区,点击“惠企政策”进入惠企政策列表,列表中搜索或查看,按照申报通知中的支持方向类别,选择 符合条件 的项目,点击 “政策详情”可查询了解相关政策,点击“在线申报”后,可进入申报程序,填写资金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完成网上申报(也可在“政策详情”栏的右上角选择“在线申报”进入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 5 年 5 月 16 00:00—202 5 年 5 月 21 24:00(超时系统自动关闭)。

( 二 )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 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开展项目审核认定 或 组织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对拟支持项目,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市级财力状况和市政府支持重点,综合平衡后研究确定项目资金规模,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按程序拨付资金。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申报材料中需提供规模以上企业自证材料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年报截图,带组织机构代码);

(二) 申报企业需近 3年在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时没有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截至申报日,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 有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 、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除收回奖补资金外,按照相关规定,追究企业责任。

(二)已获得国家、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 三 )请有意向企业在 2025年5月 22 日中午 12: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申报材料一份(U盘报送)报送至区工信办(创业中心1号楼C422房间)。

( 四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以项目评审解释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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