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撤消鄂尔多斯市建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泰生煤矿等2处煤矿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公告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矿安〔2024〕10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内矿安字〔2025〕11号)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建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泰生煤矿、鄂尔多斯市兴盛达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停止生产超过6个月,现予以撤消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此公告同时发布在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yjglj.ordos.gov.cn)。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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