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车运营补贴资金审核结果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市区巡游出租车能源结构调整,提升绿色交通发展水平,按照《镇江市区推广应用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运营补贴方案》,镇江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巡游出租车经营者进行了申报。经审查核实,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结果如有异议,可在2025年4月22日前向镇江市交通运输局书面提出,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金萍,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7号市交通运输局客运处,邮编:212004。

特此公示。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镇江市区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车运营

补贴资金审核结果公示

序号

经营业户

车辆数

(辆)

补贴资金

(万元)

1

镇江华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25

187.50

2

镇江市大众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82

123.00

3

镇江市奔马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59

88.50

4

镇江市扬子的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7

70.50

5

镇江市华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33

49.50

6

镇江江天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22

33.00

7

镇江市金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19

28.50

8

镇江北汽出租车有限公司

10

15.00

9

镇江金安汽车出租客运有限公司

8

12.00

10

镇江新区润港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2

3.00

11

个体经营者

15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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