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盐城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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