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2025年第103号)

贵州省能源局行政处罚公告

被处罚单位

黔西南州润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市潘家庄镇振兴煤矿

案件名称

黔西南州兴仁市振兴煤矿“11·18”顶板事故暂扣、暂停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资格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能)煤安罚〔2025〕16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3月28日

处罚结果

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事由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兴仁市振兴煤矿“11·18”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决定,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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