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南锰国际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函

广西南锰国际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你公司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令第38号)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 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 科技〔2018〕5号)相关要求,2024年12月30日我局组织有 关专家和代表对你公司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与会专 家及代表一致认为你公司开展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及成 果符合验收规范要求,上报材料齐全,同意你公司通过重点企 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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