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宾 市发展改革委:

报 来《关于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项目节能报告 的请示》( 来发改环资报 〔 202 4 〕 228 号)及 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桂发改环资规〔 2024〕455号),经委托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代码 : 2403 – 451309 -04-0 4 – 944768 。

(二)建设单位 :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

(三)建设地点 : 广西 来宾 市 工业园区 。

(四) 建设规模 及 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规划建设 3栋独立数据中心,每栋数据中心建设2505个机架,共建设7515个机架(以单机架平均功耗5千瓦计,支持后期部署高功率超算服务器)。数据中心按国家A级数据中心标准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配电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及弱电系统工程 。

(五)建设计划:项目计划 2025年 4 月开工建设, 202 7 年 6 月 建成投产 。

三、项目达产后,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 48224.21 吨标准煤(当量值) / 114184.27 吨标准煤(等价值), 计入来宾市 “十五五”能源消费总量 。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品种为 电力, 年消耗电力 39238.58 万千瓦时 (其中外购电力 39229.34万千瓦时, 光伏发电 9.24万千瓦时 ) 。项目 数据中心电能比( PUE )不高于 1.19 。 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低于 20 %。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 耗不超过 0.95 吨标准煤 /万元。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各项要求。要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严禁建设自备燃煤热电联产项目。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 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节能验收并报你委备案。

五、请你委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将项目能效水平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节能验收重要内容。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未达到本审查意见要求的,要通过增加绿电使用和购买绿证等措施解决。要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六、 来宾 市要加大节能挖潜力度,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做好绿电消费和购买绿证工作, 按 自治区 要求 完成 “十四五” 节能降碳 目标。

七、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节能 降碳 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八、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 3 月 6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6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