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制定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以下简称《气候准则》)。这一准则是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中的首个具体准则,为企业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提供了清晰“标尺”。
《气候准则》采用了“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这四大核心支柱,同时特别融入了对气候相关影响信息的披露要求,构建了 “四支柱+影响”的中国特色披露框架。
在实施方面,准则目前定位为试行文件,在实施范围和要求明确前,由企业自愿实施,后续将采取分步推进策略,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和要求。
01 出台背景:响应国家战略,对接国际标准
《气候准则》的制定是我国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制度保障。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气候议题是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中基础性最强、紧迫性最高的核心领域”。
这一准则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准则与国际规则深度对接,既积极吸收国际成熟经验,在结构上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趋同,又立足我国发展阶段与现实条件,结合中国实际设置披露框架。
这种国际趋同与中国特色相结合的原则,保障了国际可比性,推动国内外披露语言相通,降低企业跨境经营与融资成本。
02 核心内容:四大支柱构建披露框架
《气候准则》为企业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气候信息披露框架,内容涵盖治理、战略、风险管理和指标目标四大方面。
治理方面,要求企业披露管理与监督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架构、控制措施和程序,包括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的监督责任,以及管理层的具体职责。
战略方面,企业需要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如何影响企业战略和决策,以及这些风险和机遇的当期和预期财务影响。同时,要求企业进行气候相关情景分析,评估战略和业务模式的韧性。
风险管理方面,准则要求企业披露识别、评估、排序和监控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流程,以及这些流程如何融入企业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
指标和目标方面,企业应当披露温室气体排放、易受气候风险影响的资产比例、气候相关机遇的资产比例、资本配置、内部碳定价和 LA薪酬等指标,同时设定明确的气候目标。
03 主要创新:平衡规范性与灵活性
《气候准则》的一大创新是引入了相称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资源适配披露方法。
这一原则既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合规成本,又通过定量与定性结合的要求,促进重点行业加速转型,有效平衡了规范性与灵活性。
准则还设置了信息披露的豁免条款。企业无法单独识别气候相关风险或机遇的财务影响,或不具备相关技能和能力时,可暂不提供定量信息,但需说明原因并提供定性信息。
此外,准则预留了信息整合披露的空间,企业已建立整体性治理架构和内部制度的,可进行整合披露,避免重复报告。
04 实施影响:引导资源配置,促进绿色转型
《气候准则》的实施将对企业和市场产生深远影响。统一规范的披露信息将破解“洗绿”、“漂绿”难题,引导资本精准流向低碳项目,为转型融资提供可信依据。
对于企业而言,准则将推动其将气候变化因素纳入决策过程,加强气候风险管理,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展示其气候行动和转型进展的机会。
从资本市场角度看,透明的气候信息披露将提高市场效率,帮助投资者和债权人更好地评估企业气候风险和机遇,作出更明智的资源配置决策。
准则还有助于打通宏观目标与企业微观执行的传导通道,将减排约束与转型要求转化为企业可操作、可落地、可验证的披露要求,为“双碳”目标实现筑牢微观基础。
05 挑战与展望:循序渐进的建设路径
尽管《气候准则》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实施仍面临挑战。不同行业和规模企业的披露能力存在差异,需要循序渐进的实施路径。
财政部已明确后续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此外,财政部已着手开展电力、钢铁、煤炭、石油、化肥、铝、氢、水泥、汽车等行业应用指南的制定工作,未来将形成 “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行业应用指南”的全链条行业应用体系
对于企业而言,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数据收集、内部控制和报告体系,提升气候信息披露能力,这既是一项挑战,也是推动企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机遇。
随着《气候准则》的出台和实施,中国企业将逐步建立起统一、规范的气候信息披露体系。这一体系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气候治理水平,更将引导资本流向绿色低碳领域,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未来,随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国将在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方面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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