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生效。商务部近日就此密集发声,明确指出欧盟近期发布的一系列实施细则与立法提案存在显著问题,其做法不仅背离国际规则,更可能对全球气候合作与贸易体系造成深远冲击。
商务部指出,欧盟在CBAM设计中,单方面为中国产品设定了显著偏高的碳排放强度默认值,且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这一设定完全忽视了中国在绿色低碳领域取得的实质性进展,构成了不公平的歧视性待遇。更值得关注的是,欧盟提议自2028年起将CBAM范围大幅扩展至机械、汽车、家电等约180种下游产品,这已明显超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合理范畴,暴露出强烈的单边保护主义倾向。
欧盟政策的矛盾性尤为突出:对外高举绿色旗帜建立壁垒,对内却悄然放宽2035年燃油车禁令等环保监管。这种“双重标准”的做法,削弱了其政策的气候公信力,实质是将自身减排成本向发展中国家转嫁。CBAM无视各国发展阶段和历史责任差异,强行推广欧盟碳标准,不仅抬高了发展中国家的气候行动成本,更可能引发气候规则与贸易规则之间的冲突,破坏国际互信。
长远来看,此类单边措施可能割裂全球绿色产业链,阻碍低碳技术的国际扩散与合作。中方敦促欧方回归多边主义,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开展对话。中国将持续推进自身“双碳”目标,并坚决运用一切必要手段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与全球供应链稳定,推动构建公平有效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真正的可持续未来,应基于合作而非对抗,源于包容而非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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