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电厂建设及运营技术规范》(T/BEPIA 0001-2025)是北京市电力行业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规定了虚拟电厂从建设到运营的全流程技术要求。
1. 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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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接入:虚拟电厂需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接入电力系统负荷管理系统和调度自动化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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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有效性:在资源配置上,虚拟电厂对外应表现为一个整体,提供有效、可量测的电能量或调节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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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遵循“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综合防护”的原则构建安全体系 。
2. 建设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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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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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年平均可用率应不小于 99.9%,最大可接入资源数量不少于5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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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全年在线率不低于99%,上送数据校验合格率不低于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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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时延:从收到调度指令到资源终端收到分解指令的时延不应大于 5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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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互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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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日前电能量交易:运行类数据交互频率不低于 15分钟/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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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辅助服务交易:运行类数据交互频次不低于 1分钟/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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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存储:秒级数据保存≥3个月,分钟级数据≥1年,小时级及事件数据≥3年 。
3. 聚合资源接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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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桩、蓄冷蓄热空调、工业负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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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门槛:聚合资源总调节能力应 不低于5MW,连续调节时间 不低于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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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他性:同一时间周期内,聚合资源仅可与一家虚拟电厂运营商建立代理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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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终端:有功功率采集准确度不低于0.5级,无功不低于1.0级 。
4. 运营管理与资源分类
规范将虚拟电厂机组(交易单元)细分为以下几类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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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储能类机组(#1机):聚合分布式发电或未纳入调度的储能资源,爬坡能力需≥0.2兆瓦/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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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类机组(#2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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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量负荷类(#2F机):聚合用户的全部电量参与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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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量负荷类(#2R机):仅聚合用户的“调节电量”部分参与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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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响应能力分类
根据信息交互和响应速度,将机组分为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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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控型:秒级信息交互,秒级调节响应(实时跟踪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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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时响应型:可在 6小时及以内 接收并响应调度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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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响应型:具备 6小时以上、16小时及以内 接受并响应调度指令的能力。
6. 市场交易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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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模式:虚拟电厂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需求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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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要求:正式运营前需进行功能测试,要求机组稳定运行15日以上,并验证其调节容量、速率、响应时间等指标与申报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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