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印发《深圳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以下简称“2025方案”)。作为深圳市碳市场运行的关键年度文件,2025方案在延续2024年总体框架的基础上,进行了多项重要调整与优化。本文将延续“变”与“不变”两个维度(“变”与“不变”一《广东省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解读),对深圳2025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并与《深圳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以下简称“2024方案”)进行对比分析。

一、不变:核心框架与基本原则的延续
1.总体目标与法律依据一致
2025方案与2024方案均旨在“科学合理确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规范有序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工作”,其制定依据均为《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核心管控目标未变。
2.配额总量构成结构稳定
两个年度的配额总量均由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和政府储备配额构成,且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占比96%、新建项目储备配额占比2%、价格平抑储备配额占比2% 的结构保持一致。
3.配额分配方法论体系连续
2025方案继续采用行业基准强度法、历史产量强度法、历史增加值强度法和历史排放法这四大核心分配方法,并保留了针对复杂情况的组合分配法。方法论的整体框架和适用行业分类逻辑具有高度连续性。
4.核心管理机制继续保留
- 预分配与实际核定机制:均采用根据历史数据或预测数据进行预分配,再根据实际数据“多退少补”的核定流程。
- 配额上限约束与履约成本控制“双控”机制:均设立了免费配额相对于实际排放量的上限和下限,以平衡减排压力与企业负担。(注:2024方案对10万吨以下排放单位设置了绝对值上限/下限,2025方案统一为比例值,此为重要年度调整,详见下文)
- 新建项目与价格平抑储备配额机制:均设立了针对新建项目的储备配额和用于市场调控的价格平抑储备配额。
- 绿电核减机制:均允许配额短缺单位使用市场化购买的绿电核减超额排放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偿配额(拍卖)机制是深圳碳市场自2013年启动以来的核心设计之一,并非2025年新引入。2024与2025年方案的变化,在于年度间对既有重点排放单位适用有偿配额的比例进行了调整。
二、变:政策的优化与适应性改变
相较于2024方案,2025方案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显著的年度优化和调整,体现了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精准调控。
(一)配额总量:总量适度收紧
- 2024年:配额总量约为3350万吨。
- 2025年:配额总量约为3200万吨,较2024年减少约150万吨。
- 解读:配额总量的适度收紧,直接体现了深圳市持续推动减排、服务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政策导向,向市场释放了明确的控排信号。
(二)配额分配方法:更精细、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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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基准强度法:
- 延续:继续适用于供电、供水、供气行业。
- 调整:供气行业细分为天然气和石油气,并分别设定基准碳强度(123.482吨/万吨和126.088吨/万吨),更具针对性。
- 参数微调:供电、供水基准碳强度值略有下降(供电从0.216降至0.215吨/万千瓦时;供水从1.805降至1.796吨/万立方米),体现了行业能效提升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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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产量强度法:
- 适用行业调整:2024年适用该方法的“公交、地铁”行业,在2025方案中被调整至组合分配法。2025方案明确该方法适用于危险废物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污泥处理、污水处理、港口码头、平板显示、信息化学品及其他专用化学品等行业。
- 新增调控因子:污水处理行业新增了“污水处理调控因子”,根据水量调控系数分级取值(1.0至1.5),更科学地反映了不同负荷率下的排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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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排放法:
- 适用行业表述:2024方案表述为“住宿餐饮、批发和零售、仓储邮政、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服务行业,以及高校、机关事业单位”。2025方案简化为“住宿业(宾馆、酒店等)、零售业(商超等)、商务服务业(购物中心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服务业”,聚焦于服务业。
- 计算公式优化:2025方案公式更复杂严谨:
年度配额=历史基准年排放量×0.985 - 停运场所扣减配额 + 新增场所配额。并详细规定了历史基准年排放量异常(如装修、暂停营运、新增场所)的调整申请情形和计算方法(见方案原文附件4),增强了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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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组合分配法”章节:2025方案将公交、地铁等行业明确列为组合分配法适用对象,并给出了具体的计算公式(公交:营运系统用历史产量强度法,非营运系统用历史排放法;地铁:牵引系统用历史产量强度法,辅助系统用历史排放法)。这解决了2024方案中公交地铁行业计算方法归属模糊的问题,使其分配方式更清晰、更贴合行业实际运营特征。
(三)配额发放方式:恢复并明确常态化有偿比例
- 2024年:考虑国内外近期经济、外贸形势等因素,对既有重点排放单位的年度配额实行 “全部免费发放” 的临时性安排。
- 2025年:恢复常态化安排,明确重点排放单位配额采取 “免费为主、有偿为辅” 的方式,98%免费发放,2%以拍卖方式出售。
- 解读:从2024年的“全部免费”恢复到2025年的“98%免费+2%拍卖”,标志着深圳碳市场在应对短期经济压力后,重新回归并强化了其固有的市场定价机制。这有助于重新激活价格信号,培养企业的长期碳排放成本意识。
(四)配额核定机制:“双控”机制统一化
- 2024年:配额上限/下限控制根据排放规模区别对待。对排放量10万吨及以上单位,上下限为实际排放量的120%和80%;对10万吨以下单位,上下限为2万吨的绝对值。
- 2025年:取消了按规模区别对待,对所有重点排放单位,统一设定免费配额上限为实际排放量的120%,下限为80%。
- 解读:统一的比例控制简化了规则,增强了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了因规模阈值可能带来的管理复杂性和潜在的不公平,是规则设计上的重要优化。
(五)新建项目储备配额:免费比例调整,强化责任
- 2024年:新建项目储备配额全部免费发放。
- 2025年:新建项目储备配额改为 “90%免费发放、10%有偿获得” ,且要求单位先购足有偿部分,才能获得免费配额。
- 解读:提高了新建项目的碳排放成本门槛,体现了“新增排放,有偿承担”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有利于从源头激励新建项目采用低碳技术。
(六)绿电核减机制:核减因子更新
- 2024年:绿电核减因子为0.4326吨CO₂/MWh(来源于2021年南方区域电力平均因子)。
- 2025年:绿电核减因子更新为0.4403吨CO₂/MWh(来源于2022年广东省级电力平均因子)。
- 解读:核减因子根据官方最新发布的电力排放因子进行年度更新,确保了核减量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七)其他重要细化与补充
- 目标碳强度设定原则强化:多个附件均强调“年度目标碳强度设定不超出其上一年度目标碳强度”,若计算结果高于上年则取上年值。这确保了减排压力的连续性,防止目标值反弹。
- 异常情况处理程序化:针对历史排放法中的异常情况、重点排放单位破产迁出、生产不明、共性原因导致排放重大变化等,2025方案都规定了更明确的报告、申请、核实和调整程序,增强了政策的应对弹性和可操作性。
- 附件内容极大丰富:2025方案的附件数量与详细程度远超2024方案,提供了近乎“操作手册”级别的详细计算方法、参数和申请表格,极大提升了政策的透明度和执行便利性。
三、与广东碳市场2025年碳排放分配方案对比分析
深圳方案体现了超大城市精细化、协同化治理的特点,方法灵活,注重保护企业平稳过渡。广东方案则展现了工业大省规模化、行业化管控的格局,并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强化市场预期管理上迈出了关键一步。两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区域碳市场多样化和探索创新的生动实践,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深圳市与广东省2025年度碳配额分配方案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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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维度 |
深圳市2025年度方案 |
广东省2025年度方案 |
对比分析与解读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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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覆盖范围与纳入标准 |
覆盖行业:未在方案正文中明确列出所有行业,但从分配方法看,覆盖供电、供水、供气、公交、地铁、制造业、服务业(住宿、零售等)等多个领域。 |
覆盖行业:明确列出8个行业:石化、造纸、民航、陶瓷、交通(港口)、数据中心、钢铁、水泥。 |
深圳方案更具“城市特色”和“综合性”,其行业覆盖可能更广,不仅包括工业,还深入覆盖了城市运行必需的公用事业(水电气)、公共交通(公交、地铁)以及大量服务业。这体现了深圳作为高密度超大城市,其碳市场设计需要管理城市运行本身的碳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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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配额总量与结构 |
总量:约 3200万吨。 |
总量:1.2亿吨。 |
总量级差异显著,广东配额总量是深圳的近4倍,这与其经济规模、工业体量和覆盖行业数量直接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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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核心分配方法 |
方法多样且精细:主要采用行业基准强度法、历史产量强度法、历史增加值强度法、历史排放法及其组合。 |
方法相对集中:主要采用基准线法、历史强度法、历史排放法三种。 |
深圳方法更“灵活”和“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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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配额发放方式 |
免费 vs. 有偿:98%免费发放,2%拍卖。 |
免费 vs. 有偿:行业差异化。石化企业免费比例93%,其他行业95%。 |
深圳的免费比例更高(98%),这可能考虑到深圳企业整体减排压力、转型成本,或为了在初期更平稳地推动市场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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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市场稳定与成本控制机制 |
双机制并行: |
分级上限管理: |
两者都引入了创新的“缓冲”或“封顶”机制,但设计逻辑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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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历史配额处理 |
方案未提及对2024年及以前历史盈余配额的特别处理机制。 |
核心创新点之一:明确对2024年度(含)以前的历史盈余配额实行优化管理,包括对现有控排企业的历史免费盈余配额进行冻结,并设定严格的解冻条件(仅当配额短缺时,按短缺量的50%解冻,且仅用于自身履约)。 |
广东方案直面并着手解决历史盈余配额堆积这一市场难题,通过冻结和有条件解冻,旨在逐步消化存量,防止历史盈余对当前市场价格造成长期压制,是保障碳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这一点是广东方案非常突出的亮点。深圳方案在此方面未做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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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特色机制 |
绿电核减:明确配额短缺单位可使用市场化购买的绿电核减超额排放量(核减因子为0.4403吨CO₂/MWh)。 |
SAF豁免:为鼓励航空业绿色转型,明确使用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产生的排放暂不纳入管控。 |
两者都引入了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的柔性机制,但路径不同: |
四、总结
总体来看,《深圳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是一次在稳定市场基础框架下,进行的系统性年度优化和机制回调。
- “机制的延续(不变)” 保障了深圳碳市场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维护了市场参与者的长期信心。其中,有偿拍卖机制作为市场的基础设计被重新强调。
- “年度调整(变)” 则充分体现了政策制定者根据经济形势、市场运行经验和减排目标进行的精准、灵活调控:总量收紧彰显决心;分配方法精细化提升效率公平;恢复并明确有偿比例是市场机制常态化的关键一步;统一“双控”比例简化规则;新建项目有偿比例提高强化源头管控;各项细则极大丰富降低执行成本。
2025方案的实施,标志着深圳碳市场在经历临时性调整后,正朝着更加成熟、规范、市场化的方向稳步回归。相关重点排放单位应密切关注这些年度调整,特别是配额有偿购买比例的恢复、新建项目有偿配额要求等变化,提前做好碳资产管理和履约规划,积极适应在常态化市场机制下的运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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